一、死亡证明开具主体(分场景)

1.医院/120急救到场死亡:由接诊救治医院负责开具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

2.家中、养老院等场所正常死亡:由逝者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核查后开具

3.非正常死亡(意外、事故、自杀、他杀等):第一时间拨打110,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、法医鉴定后,由公安部门出具相关死亡证明文书

二、办理必备材料

1.逝者有效证件: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

2.经办人证件: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3.亲属关系证明:户口本(可直接体现亲属关系),无户口本需提供社区/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

4.补充材料:医院死亡需携带病历/出院小结;家中死亡需携带社区居住证明

三、详细办理流程

(一)医院内死亡办理流程

1.家属携带上述全部材料,前往医院医务科或专属死亡证明办理窗口

2.接诊医师核对逝者信息、救治病历,确认无误后填写死亡证明

3.医院加盖专用公章,当场发放纸质死亡证明,全程免费办结

(二)家中/养老院正常死亡办理流程

1.家属需在24小时内联系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2.社区医护人员上门核查逝者情况(不移动遗体)

3.家属提交办理材料,填写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申报单》并签字按手印

4.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,当场开具死亡证明,免费办理

(三)非正常死亡办理流程

1.立即拨打110报警,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

2.公安部门开展现场勘查、法医鉴定工作

3.鉴定完成后,公安部门出具非正常死亡相关证明

4.家属凭公安出具的文书,到指定机构换领正式居民死亡医学证明

四、重要注意事项

1.办理时限:正常死亡需24小时内申请

2.办理费用:死亡证明开具全程免费,无任何工本费

3.证明用途:火化遗体、户籍销户、社保退保、公积金提取、遗产继承、银行账户注销等均需使用,建议提前复印5-10份备用

4.电子证明:纸质证明与电子证明等效